搬家哪有那麼帥 豪華搬家(以下簡稱乙方)注意事項、詳細額外費用說明
為增進服務品質,您我需互相信任,共同遵守。
若須更多保障,可個別開立保障您的權益。
摘要目錄
【第一條 、車數問題】
以車計價/車型/車數評估/無錄影超過兩車之因應措施
▪️乙方提供之車輛,因須攜帶保護用包材、裝備約2~3籃,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服務人員卸下車上裝備,亦不得要求乙方服務人員於裝備上堆疊物品。

台灣常見搬家計費方式,以車計價
【第二條 、超載問題】
超載問題、停靠點問題、超載里程費之計算
▪️里程費為乙方負責人 張紀德 (阿德)首創的計費方式,目的為模組化長途搬家的收費標準,與油耗、趟數無絕對關係。

【第三條 、作業/完工時間問題】
時段制/時辰問題/安床/下雨/高氣溫/突發狀況
▪️搬家作業可能會有乙方不可抗之因素造成完工時間延遲,無法保證完成時間。
▪️如遇下雨天、高氣溫(攝氏32度以上)、天災氣候等因素,搬運時間將由乙方重新安排,並有取消契約之權利。
▪️乙方如有遇到服務人員受傷、確診、中暑…等,乙方得改期或取消契約,無法延期或取消,乙方可協助轉介甲方同車隊搬家公司服務。
▪️若甲方未與乙方簽訂合約約定乙方延遲的賠償費用,則甲方將不得要求乙方賠償其延遲造成之損害。
【第四條 、易碎物品與貴重物品問題】
易碎物品、現金、貴重物品、55吋以上螢幕
▪️用戶之現金、外幣請務必隨身攜帶,任何現金、外幣遺失之情形,搬運方負責人 張紀德不負賠償之責任,但會主動報警,配合警方調查。
▪️價值超過新台幣15,000元之貴重物品(含古董),用戶有義務告知服務人員託運物品價值,必須要時簽訂合約「列冊」,並約定保險與賠償金額(國泰產險最高200萬)。
▪️「未列冊」物品損毀:
每箱賠償上限新台幣300元、
傢俱家電每件上限新台幣3,000元、
每車總賠償金額上限新台幣15,000元(列冊物品賠償最高200萬,車輛均已投保國泰產險)
▪️投保「電視險」:
用戶若有55吋或價值新台幣15,000元以上之螢幕,必須投保「電視險」,並約定賠償金額,否則服務人員得以拒絕搬運。
▪️用戶自行打包易碎物品時,需包好緩衝包材(氣泡紙、毛巾等),紙箱無破損,僅內容物損壞,視為包裝問題,不予賠償。
▪️每車限載6箱易碎物品(紙箱長寬高總和120公分以內)
▪️用戶驗收時請務必優先檢查易碎物品,搖晃時是否有異音,若有異音請與服務人員一同拆箱釐清責任。
▪️「拆箱錄影」:
若甲方因故無法現場拆箱檢查,則須在10日內拆箱並全程錄影。用戶若無拆箱錄影、造冊、使用專用膠帶則不得要求任何賠償。
【第五條 、打包裝箱問題】
紙箱選用/⚠️易碎物品/紙箱限重(書籍)
▪️甲方選擇經濟搬家方案或套房搬家方案,乙方須提供5個以上免費全新紙箱,配送費用另計。
▪️甲方自行準備之紙箱,須足夠堅固,建議選擇五層以上紙箱,裝箱封底須確實黏牢,並勿過重(20公斤)。甲方自行封箱之紙箱,頂部與底部須平整。上述原因紙箱不夠堅固、紙箱頂部或底部不夠平整,將造成車廂空間利用率不佳(裝車鬆散),甲方亦不得以此要求乙方減少價金。
▪️每車限載12箱書籍,紙箱長寬高總和120公分內。
以繩子或其他方式綑綁或包裝之書籍,其長寬高亦須在120公分以內。
▪️10~20公斤之紙箱,每車限載30箱。
▪️所有裝箱物品,每箱需在20公斤以內,長寬高總和150公分內。
▪️以上超乎標準之情形,請告知客服,否則將以乙方服務人員現場報價為準收費。
▪️重量10公斤內紙箱沒有限制,乙方須保證每車至少可載45個中型紙箱(長寬高之和120公分),除非有裝載其他物品或其他超乎標準之情形,否則乙方不得要求增加價金

【第六條 、住家交通問題】
單行道、巷弄、菜市場、夜市
▪️甲方搬運各地址,樓下若有單行道、紅線、巷弄、菜市場、夜市…等特殊環境,
務必在預約時告知乙方,否則乙方有權收取地形費用甚至因作業困難取消契約。
【第七條 、服裝儀容問題】
禁止穿拖鞋/鞋套機出借
【第八條 、性別平等與少數性別問題】
LGBT權益/工作平等
▪️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,若甲方未加購打包服務,不得指定特定性別為其服務。
【第九條 、傢俱問題】
拆裝傢俱/超過70公斤傢俱/超過150公分傢俱/玻璃易碎/原木柚木高級傢
▪️需要拆裝的傢俱,甲方需在預約時告知。
基本費有包含簡易拆裝(ex:16顆螺絲內、直立式洗衣機進水管拆裝,但不含排水管與調整洗衣機水平)
▪️甲方若無加購乙方提供之打包服務,須清空傢俱內部、上方所有雜物,否則乙方將以打包服務計時收費,或取消搬運服務,並收取【參考 政府定型化契約第十條】所列之延遲費。
若非乙方故意、蓄意造成的損害將不予賠償。
▪️若因甲方使用塑膠箱、塑膠抽屜等脆弱材質裝箱,造成物品之損壞,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賠償。
【第十條 、違禁品問題】
違禁品、衛生問題
【第十一條:電梯、樓梯、公設問題】
電梯梯間空間太小/電梯車廂保護/公設保護/開門
▪️甲方若有住家剛裝潢好之情形,預約時須告知乙方。若甲方無告知乙方服務人員,乙方得向甲方收取包裝、包材費用。若上述甲方問題延期甚至取消契約,乙方得向甲方收取延遲費、解約賠償金。
▪️甲方須負責開啟所有門與出入口。
【參考 政府定型化契約第四條】
【參考政府 定型化契約第九條】
乙方因搬運對第三人所發生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。
【參考 政府定型化契約第十條】
延遲費、解約賠償金
甲方如需變更搬運時間者,應於約定搬運日期前5日通知乙方,否則甲方應另行支付乙方新台幣伍仟元之遲延費。但不得超過原估價 總金額二十分之一。甲方因故解約者,乙方得請求不超過原估價總金額十分之一之賠償金。
【參考 政府定型化契約第十五條】
乙方官網價目表為本契約之一部分。
【參考 政府定型化契約第十六條】
管轄法院:就本契約所生之爭執,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 審管轄法院。惟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及民事訴訟法有關法院管 轄之規定。
【第十二條 、服務滿意度、言論自由】
▪️乙方須尊重甲方言論自由,服務滿意度為甲方主觀感受,不得威逼利誘換取高分評論或意圖使甲方收回負評。
▪️甲乙雙方不得以優惠方式交易網路評論
